各系、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氛围,真实记录清远校区发展建设历程,全面展现清远校区之美,激发广大师生对清远校区的热爱之情,更好地宣传学院,服务学院的建设。清远校区综合办联合院团委,决定举办“印象清远”摄影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印象清远
二、参赛对象:
南华全体师生,作品主题必须围绕清远校区。
三、主办单位:
院团委、清远校区综合办
四、比赛主题:
以清远校区为题材,记录校园环境与校园建设变化,具有较强美感,能展现清远校区的校园风光、硬件设施、学习生活环境等。要求图片真实、有细节、有影响力、能及时抓住事件的瞬间,谢绝集体照、肖像照参赛。
五、投稿方式 :
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地址:183650558@qq.com
六、提交作品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31日
七、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选手需以WORD文档附件形式注明作品标题、作品说明、作者姓名、所在部门/班级、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随作品一并发送;
2、要求参赛作品拍摄日期为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彩色、单幅、组照均可,最好不要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
3、参赛作品需提供数码摄影作品(原始数码文件,*.JPG格式),允许使用手机拍摄,鼓励像素较高的作品参赛。每幅作品的文件名须以“作品名称”命名。组照请放在文件夹下,文件夹名称以“作品名称”命名;
4、作品杜绝抄袭,谢绝以往参加各类摄影比赛的获奖作品参加此次比赛,一经举报核实,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八、比赛附则:
1、参赛作品一律不收参赛费用,不退稿;
2、对所有参赛获奖的作品主办单位有在学院和清远校区宣传推广活动中有无偿使用的权利;
3、所有参加本次摄影比赛的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否则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4、获奖结果将在学院OA办公系统公布和学院网站及清远校区综合办公室网站上宣传推广使用;
5、凡选送作品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6、举办单位保留对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400元及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200元及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100元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50元及荣誉证书
清远校区综合办 共青团南华工商学院委员会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