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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是创业者”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13日 00:00 浏览:

 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一线定位、博雅教育”办学理念,提高我院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扶持有创业激情的大学生成就创业梦想,推动大学生创业促就业工作,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启航计划”——广东青年创业圆梦行动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2014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是创业者”大学生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南华工商学院委员会、招生就业办

协办单位: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支持单位:校园We超市

二、活动主题

我是创业者

三、活动时间

2014年5月底-7月

四、活动地点

清远校区

五、内容及形式

1、组队(5月12日-23日)。请各系积极发动学生参与活动,每系推荐3-4支队伍(学生人数较少的系可减少队伍数量),每支队伍6-10人,队伍中至少包含1名女生。参赛者要求品德优秀、有激情和爱心,有创业梦想,有一定创业能力。各参赛队伍需填写《“我是创业者”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表》(附后),并于5月22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院团委。

2、培训(5月24日-25日)。主办方邀请校内外创业导师对参加比赛的学生进行免费创业培训,学员通过专业培训及竞技训练等提升创业能力;同时介绍创业项目,指导各参赛队伍根据项目做好创业计划。

3、比赛(5月25日-6月30日)。各参赛队伍利用微信平台,开展创业行动,比赛的资源及平台由第三方提供支持,参赛队伍在以校园为主的区域进行低风险的创业行动,创业行动中所得利润均为创业团队所有。参赛队伍从6月6日开始进行PK,组织方根据各队的业绩,实行末位淘汰制,每周淘汰排名最后2队。

4、分享(7月初或9月)。表彰在比赛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及个人,组织优秀团队进行经验介绍,扩大影响。

六、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创业扶持资金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一等奖2名,奖创业扶持资金6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3名,奖创业扶持资金4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4名,奖创业扶持资金200元,颁发荣誉证书。

 

 

共青团南华工商学院委员会           招生就业办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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