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部分大三学生希望提前实习、提前积累工作经验的愿望,综合考虑学校相关规定,特制订学院2017届毕业生提前实习办理流程及规定。
一、提前实习学生须满足的条件
1、本人自愿并签署承诺函;
2、前两年所有课程均已通过(含补考通过);
3、学费已交齐(含三年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
4、与拟实习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5、家长知悉并签署承诺函;
6、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
7、大三所有课程的授课老师均同意免修(但不免考);
8、学院同意。
二、提前实习办理流程
1、自行打印《应届毕业生提前实习申请表》;(此表可在“学生下载区”处下载,http:/uploads/2016082802035278.doc)
2、填写个人申请理由及承诺;
3、交学院黄埔校区北区1栋306办公室谢碧媛老师审核是否所有课程均已通过;
4、找所有大三任课老师签署免修(不免考)意见;
5、交带班辅导员审核是否学费及相关费用已交齐、该生综合表现是否良好、是否有家长承诺函并附有家长身份证上的家长签名、是否已与实习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是否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
6、交常务副院长肖伟审批(时间、地点:星期一16:00—16:30分1栋406);
7、将提前实习申请表、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含家长签名)、与实习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交谢碧媛老师处。
三、申请提前实习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申请获得审批通过后,则离校时间在2016年国庆后。
四、有特殊情况者需经过常务副院长肖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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